家中两尊祖传雕像被骗后报警寻回,雕像被鉴定为明代三级铜佛像,后移交县博物馆,然而三十多年自家一直没有收到过相关补偿。近日,陕西洛南县市民俞先生向潇湘晨报晨视频报料热线反映此事。

7月29日,洛南县文旅局就此事回复潇湘晨报记者称,涉事两尊雕像,当初警方是作为打击文物倒卖案件收缴的物品移交,而且俞先生虽称是祖传,但经调查雕像原属于当地一家庙内,不应被视为俞先生家个人财产。

但俞先生仍有质疑,两尊雕像当时是被人骗走,并不存在交易,是否应该被定性为倒卖文物?此外,家中祖上照顾持有该两尊佛像的道人直至去世,并料理其后事,该两尊文物是否可以理解成道士给予家中的遗物?

对此,律师向潇湘晨报记者指出,文物倒卖必须有交易行为,包括买卖、交换或以其他形式进行的转让。如果文物确实是被骗走,将案件定性为文物倒卖犯罪,可能存在法律适用不当。

△两尊雕像照片。受访者供图

当事人:邻乡人以治病为诱骗走家中两尊祖传雕像,报警后在该人家中找到

据俞先生叙述,自家有两尊奶奶那辈传下来的雕像,1989年11月许,一个附近县城的人从父亲手中将两尊雕像骗走。“我父亲当时一直生病,那人骗我父亲说带着这两尊雕像去‘拜九山’,可以把他的病治好。”

然而半年过去了杳无音信,家里便托人报警。派出所当天即在该人家中柜子将两尊雕像搜出。两尊雕像在派出所保留约半年后,被送至洛南县博物馆,经鉴定为明代三级铜佛像。

俞先生称,父亲在世期间曾多次向博物馆要回该两尊雕像,如若不返还也应给予补偿。自己这三十多年来也一直与多方沟通,追偿无果。

2024年7月初,俞先生称自己再次去洛南县文旅局询问此事,得到了局相关领导给予赔偿的允诺,然而此后再度变卦。

文旅局:警方将雕像作为收缴的涉案物品移交,没有补偿依据

7月29日,洛南县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复潇湘晨报记者称,局里对俞先生反映一事有过较详细的调查。

工作人员称,首先“祖传雕像”的说法就不准确,“雕像是庙上的,他家老人当初是在照看这个庙,然后老人的子女就认为这个东西就应该是他们家的。”

其次,雕像是警方办案时追回,该案被作为文物倒卖犯罪来处理。“那案件所涉及的财物,就划归国有,县公安局就把它们交给县博物馆作为收藏。”

工作人员还称,俞先生已反映过多次,7月初相关领导给予允诺,是因当时还未了解此事详细情况。“根据国家文物法规定,如果你私人持有文物,应该向国家报备,不能用于交易,若用于交易警方就会作为文物犯罪等相关性质案件处理。如果说他家是捐献,捐给博物馆,那我们也有给予奖励的合适理由。但两尊雕像是作为公安局收缴的涉案物品交给县博物馆,我们没有给予奖励的依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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